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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民事诉讼法中,被告的回应包括答辩状(Answer) 和动议(Motion)。在被送达起诉文书后21日内(或法定的延长时间内),被告必须送达答辩状或动议。如果被告没有在联邦诉讼规则要求的时间内回应,法院书记员将把案件登记为缺席(Default),缺席登记切断了被告对起诉状提出回应的权利。但是,为获得最终的法律救济,原告还必须取得缺席判决(Default Judgement)。
法院书记员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但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诉讼请求必须是要求赔偿一个确定的金额;
(2)原告必须提供一个应支付赔偿金额的宣誓书(Affidavit);
(3)被告在案件整个过程中没有出现过;
(4)被告不能是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
其他情况则必须由法官作出缺席判决。原告提出缺席判决申请后,法官通常会举行听证,法官可以要求提供任何相关事项的证据,包括原告诉讼主张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被告可能提出的任何可行的答辩理由。
缺席判决不能超出原告在起诉状中要求的赔偿金额或赔偿类型。当事实和责任存在明显争议时,法官可以拒绝作出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