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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Q&A 施工队报价300万元为Bob建造一座小别墅,工程建到一半时,物价上涨,如果施工队继续完成别墅的建造,需要花费成本350万元。恰逢此时,Bob也改变主意不再想要别墅,并解除了与施工队的合同。施工队应当如何主张赔偿金呢? Q1:施工队是否应该主张期待利益赔偿金? A1:不应该。因为如果合同全面履行,施工队不仅无法获得利润,还会损失50万元。 Q2:施工队是否可以主张信赖利益赔偿金? A2:可以。施工队已经为工程支付了150万元,如果从来没有签署过合同,就不会发生这笔费用,施工队可以拿回已经支出的建设成本150万元。 Q3:施工队是否可以主张返还利益赔偿金? A3:有可能。假如法院认定施工队所完成的工程价值已高达150万元,Bob单方违约解除合同还获得了150万元价值的在建工程,此种情况下,特别是如果Bob还有其他恶意违约的情节,为避免不公正结果的发生,法院有可能支持施工队向Bob索要150万元赔偿金的主张。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美国律师可以在多种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中,选择对客户最有利的方式来主张赔偿金,这也是律师执业水平和技巧的一种体现。 违约救济涉及的内容非常多,常见的还有间接损害赔偿金(Consequential / Incidental Damages)、协定违约金(Liquidated Damages)、惩罚性赔偿金(Punitive Damages)、强制履行(Specific Performance)、禁令(Injunction)等,这里我们就不展开介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