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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律系列专题 | 合同法基础与核心(一)

2023-03-135604

序  言 

涉外业务经常遇到英文合同,里面有很多英美法系常用的术语和概念,律师需要准确理解其含义,才能够更好地维护客户的权益。不同国家面对的诸多法律问题,既有相似性,也有差异性。《美国法律系列课程基础与核心》(共10期)系统梳理了美国十大法律领域的核心概念与特征,并通过大量的案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将美国法律领域中复杂难懂的知识点介绍给了大家。从本期开始,我们将陆续把该系列课程中的小知识点摘录与整理出来与大家分享。


合同(Contract)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在美国合同法中,合同主要有以下两种分类:


单务合同 & 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Unilateral Contract):指要约方发出一个承诺,要求对方通过具体行为来做出承诺(Promise for Action)。比如:甲承诺向乙支付1000美元,要求乙将甲的车修好并交付给甲。此时,乙必须通过修车的具体行为做出承诺。


双务合同(Bilateral Contract):指要约方发出一个承诺,要求对方做出一个相应的承诺(Promise for Promise)。比如:甲承诺向乙支付1000美元,要求乙承诺将甲的车修好。此时,乙可以通过承诺的方式做出承诺。(备注:双务合同下,乙也可以选择以具体行为的方式做出承诺。)


美国合同法上的Unilateral Contract和Bilateral Contract,是从“承诺”的方式来区分。如果一方只能以“行动”而不是“诺言”来接受对方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则合同为Unilateral Contract;如果一方既可以“诺言”的方式,也可以“具体行为“的方式做出承诺,则合同为Bilateral Contract。


需要澄清的是,中国合同法和美国合同法在Unilateral Contract和Bilateral Contract的概念上并不完全一致。中国合同法区别Unilateral Contract和Bilateral Contract,是看合同是否存在互为给付的“对价”。有对价,意味着合同各自都有向对方需要履行的合同义务;无对价,则表示合同的一方享有合同权利而不需要履行合同义务。


明示合同 & 事实默示合同 & 法律默示合同


明示合同(Express Contract):指当事人通过文字(口头或书面)表达签约意愿。


事实默示合同(Implied-in-fact Contract):指没有文字表达,但当事人通过行为表达了对合同的认可。


法律默示合同(Implied-in-law Contract):指虽然不存在明示或事实上的默示合同,但法官为避免不公正结果的发生,通过行使司法权认定的虚拟合同。其构成要件为:(1)一方向另一方给予了利益;(2)给予方有得到补偿的合理预期;(3)如果让受益方享受利益但不给予对方补偿,将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经典案例——事实默示合同


Stepp v. Freeman(Court of Appeals of Ohio, 1997)一案中,被告是一个非正式团队的负责人,该团队有时会收取会费购买彩票,需要缴纳会费时,被告通常以口头或当面提醒的方式通知会员,从来没有会员因欠缴会费而被开除。原告是该团队的一个会员,以往原告没有支付会费时,被告都会提醒原告或者直接垫付,后因原告和被告之间发生争执,被告不再提醒原告缴纳会费,亦不再垫付;不久后,该团队中了彩票,获得了一笔奖金,被告拒绝向原告分配奖金,理由是原告没有支付会费,已不再是会员;然而,团队中还有另外一名会员也没有缴纳会费,但仍然分配到了奖金。


该案的争议焦点为,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事实默示合同。法院在分析中指出,在案涉团队中,拖延支付会费属于正常情况,从来没有会员会因欠费而被开除,他们可以等到被要求时再支付会费,而不需担心会员身份会因此受到影响,通过原被告的日常行为和周围环境,可以推定原被告之间存有意思一致的默契,即当事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默示合同”,因此原告仍具备会员身份,被告拒绝分配奖金的行为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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