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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于9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修法立足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紧扣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时代命题,围绕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健全完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为新时期律师行业发展指明方向。在此之前,第五次修订的《商标法》业已审议通过,两部法律先后落地,同向呼应,共同确立了新时期商标法律服务的法治准则。知识产权领域尤其是商标执业律师,宜深刻把握两部新法的立法逻辑,重新审视商标法律服务的政治属性、专业内涵与时代使命。
新法第三条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同时对律师事务所党建作出配套制度安排。该条在立法层面上确认了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定位,保障法律服务方向与国家战略、人民需求同频共振,将“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固化为贯穿法律服务全过程的执业指引,这一规定亦与新《商标法》“商标工作应当贯彻党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署”的立法精神相契合。商标法律制度并非单纯调整私权归属的法律规则,其还承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职能,它既是规范商标注册市场秩序的法治载体,也是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具。律师从事商标授权确权、维权等法律事务,不能仅关注当事人个体诉求,还要把个案置于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整体框架下考量,律师办案过程中,应恪守法治底线,平衡私权保护与市场公共秩序维护,在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主动将政治引领和大局意识融入到案件代理全过程,实现个案代理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相统一。
新法第七条明确,国家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支持律师事务所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鼓励律师行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该条将多年涉外法治建设的政策实践上升为法定规范,为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提质扩容提供了法律支撑,对商标法律服务同样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伴随我国企业深度参与全球市场竞争,中国品牌扬帆出海步伐持续加快,2015至2024十年间,我国企业海外商标申请量大幅攀升,海外商标纠纷案件数量较上一个十年增加4.9万件,增速超8倍[1]。据统计,在遭遇海外商标抢注的企业中,85%的抢注风险集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大量品牌尚未完成当地商标布局即遭遇抢注,直接阻滞中国品牌国际化进程。严峻的现实挑战,对商标律师涉外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新时代商标律师,既要熟稔我国商标法律体系,也要知晓主要贸易经济体商标法律规则、国际条约体系,锻造跨境商标授权确权、海外争议解决的综合服务能力。
新法第四十六条明确,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应当加强统筹和组织引导。该条进一步强化了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定导向,标志着公益法律服务由行业道德倡导正式上升为法律层面要求。就知识产权领域而言,该项制度自诞生起就是各国服务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性工具,与国家经济、产业、科技、文化、外交等宏观政策深度交织,天然具备鲜明的公共利益属性,正因如此,知识产权法治从来不是单纯的法律适用问题,更是关乎国家创新发展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政策性议题,作为知识产权法治体系的重要一环,商标法律服务同样蕴含公共利益底色。律师从事商标法律服务,不仅是在以个案代理规范商标注册与使用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更是以专业能力维护公共利益、彰显服务国家创新发展大局的使命担当。个案虽小,所系者大;专业虽微,所成者远,正是每个“个案”的办理,筑起商标法治的坚实根基,汇聚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澎湃力量。同时,律师的专业力量还可延伸至广袤乡土,律师可通过地理标志商标授权确权、维权业务,护航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打通地理标志赋能乡村振兴的法治通道,让商标制度红利真正惠及田间地头、惠及民生福祉。
新修订《律师法》与《商标法》先后施行,构建起国内商标法律服务全新的制度格局,为知识产权律师执业划定新方向、赋予新使命。立足《律师法》实施的全新起点,天驰君泰将继续以党建促所建,坚守专业初心,践行法治担当,在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中,持续释放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法治效能,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贡献力量。
[1]中国知识产权报:《抢注数量增加55%!中国企业“出海”如何破商标“关卡”?》,2025年6月11日。
[2]见《中华商标协会会员企业2024年度国际商标监测预警报告》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