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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例H股内资股的司法查封和拍卖,以及衍生的执行异议诉讼案例分享——广晟*公司与北大青鸟*公司等执行案件

2024-08-271073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以及衍生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案号:执行:(2022)京01执恢160号;执行异议:(2022)京01执异331号;执行异议之诉:(2023)京01民初106号

办案时间:2021年1月-2024年5月

办案单位: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张阳 黄亚琴


2022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K8095:115000000股非境外上市股份的拍卖公告,此乃北京市首例H股内资股的司法拍卖。作为该案代理律师,此案件执行过程中面临了诸多困难,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财产难寻、财产难以处置、被执行人与案外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以及通过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等阻碍执行。现执行财产已处置完毕,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已胜诉,针对该案执行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难题,代理律师特撰此文进行简要的分析与探讨

一、执行案件基本情况

广晟*公司与中国恒基*公司、香港*公司、北京*青鸟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2013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2)民四终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要求中国恒基*公司、香港*公司、北京*青鸟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广晟*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一中院”)负责本案执行。   

2015年12月21日,因本案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北京一中院出具(2015)一中执字第28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底,广晟*公司找到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执行团队(“本所”),希望本所能帮助其取得执行回款,代理律师对执行案件和被执行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信息检索后,制定了法律服务方案,并与当事人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二、本案主要的执行难点

(一)案件已经终结本次执行长达6年,申请“恢复执行”困难。
众所周知,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通过网上查询、控制被执行人财产。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就无法再次直接录入案号进行查控,不能再次发起网络查询。若想再次发起查询,只能重新恢复执行,而申请执行人想恢复执行,则需要提供具体的财产线索。而申请执行人没有财产调查权,又不能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导致申请执行人难以提供具体的财产线索,进一步导致申请恢复执行陷入“死循环”。具体到本案,案件2015年进入执行程序至2020年底,申请执行人未取得任何执行回款,亦未能查封、冻结被执行人任何财产,而且本案在2015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多次想要恢复执行,但一直未能恢复执行程序。

(二)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
本案三个被执行人仅北京*青鸟公司主体资格仍然存续,其他两家香港公司已经破产清算注销,主体资格已经灭失,申请执行人已经多年无法联系被执行人。同时,通过代理律师对北京*青鸟公司进行实地走访、公开信息检索、大数据查询等,北京*青鸟公司涉执行案件200多起,大部分是终结本次执行状态,已经多次被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执行措施,且不在注册地址办公。   

(三)被执行人财产评估困难。
众所周知,在股份评估过程中,最大的难题就是公司不配合提供股份评估所需资料,致使评估机构不能出具体评估报告,而本案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1.15亿股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简称“H股内资股”)后亦出现上述难题。

(四)申请执行人对H股内资股处置顾虑较多,且不愿接受以物抵债。
鉴于本案查封冻结的标的为H股内资股,申请执行人对此所知甚少,且其作为国有企业,若H股内资股流拍,其无法接受以物抵债。

(五)H股内资股拍卖过程中出现案外人执行异议、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等恶意诉讼阻碍执行。
本案启动H股内资股的拍卖程序后,案外人北京*彩峰公司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要求停止拍卖,并解除H股内资股的查封冻结措施。理由主要是,在法院查封冻结前,案外人北京*彩峰公司已经与被执行人签订H股内资股的转让协议,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H股内资股所在公司也变更了股东名册,其才是H股内资股的所有权人。 

三、如何应对案件执行难

(一)深入分析和利用已查询到的财产信息,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与执行法官保持良好的沟通。

针对申请“恢复执行”难的问题,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利用公开线索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并对之前查询和新查询到的财产线索进行深入的交叉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并将执行方案书面提交给执行法官,让法官能快速的了解案情,提高了执行效率和沟通成本。同时,在整个执行过程中,代理律师一直与执行法官保持良好的沟通,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协助法官的工作,增加其成功执行的信念和决心。   

(二)对有价值的线索进行深入挖掘分析核实后,迅速申请法院查封、冻结。
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调查和分析发现,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北京*青鸟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北京*软件公司多次将被执行人名下资产转移至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名下,逃避执行。其中有一条线索引起了代理律师的关注,即被执行人北京*青鸟公司与案外人北京*彩峰公司于2020年4月签署了《北京*环宇股份公司1.15亿股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标的公司北京*环宇股份公司也做了相关信息披露,变更了股东名册等。从常理上通常会认为,该1.15亿股股份转让已经完成。此时,作为被执行人北京*青鸟公司的债权人应该从股权转让款的支付进行调查,或者采取债权人代位权、撤销权、起诉确认股份转让无效等措施进行救济。但是,代理律师通过研究北京*环宇股份公司披露的公司章程得知,双方转让的1.15亿股股份乃境外上市公司的非境外上市股份即H股内资股。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股东名册的变更即可完成股权权属变更不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集中登记存管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H股内资股的转让需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完成权属变更。代理律师据此猜测,被执行人及交易对手很可能不知道H股内资股登记存管规则且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因此,代理律师第一时间申请法院调查令,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调查该股份的登记信息,通过调查发现,该股份仍然登记在被执行人北京*青鸟公司名下,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仍然归属被执行人北京*青鸟公司所有。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由法院向公司登记机关送达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同,H股内资股的冻结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送达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随后,代理律师申请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该股份,并开始启动评估拍卖。

(三)多路径协助法院解决H股内资股评估难题。
针对H股内资股评估困难的问题,代理律师多次与执行法官沟通,提交书面材料,解释说明本案所涉境外上市公司的非境外上市股份的性质,并提交该H股内资股所在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等材料,成功解决评估难题。在确定评估机构后,积极的对接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机构要求的材料,成功取得评估报告。

(四)深入研究H股内资股申请“全流通”规则。
为了解决若H股内资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需要接受以物抵债的问题,代理律师深入研究H股内资股申请“全流通”规则,多次沟通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告知申请执行人,即使H股内资股流拍,申请执行人被迫接受以物抵债后,其仍然可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将H股内资股申请上市流通变现。最终,代理律师成功说服申请执行人处置H股内资股,并做好以物抵债的准备。

(五)办理案外人异议之诉的同时提供继续执行担保,继续H股内资股的拍卖程序。   
2023年3月,H股内资股二拍过程中,因有案外人异议,导致拍卖暂停。针对该案外人异议,代理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据理力争证明H股内资股为有价证券,按照法律规定的权属判断标准其权利人为被执行人北京*青鸟公司。同时,代理律师深入调查案外人与被执行人背后的关系,证明其关联性,以及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观恶意性。最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 (2022)京01执异331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其案外人异议。

随后,案外人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13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之规定,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法院不得执行案涉的1.15亿H股内资股,但是申请执行人提供继续执行担保的,可以继续执行H股内资股。

鉴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可能会经历一审、二审程序,审理时间较长,如要中止执行等待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裁判结果,不仅严重影响申请执行人取得执行回款的时间,还会大大增加执行不能的风险。为了降低相关不确定性风险,尽快处置H股内资股,拿到执行回款,代理律师在处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同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和执行法院沟通继续执行担保事宜。最终,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申请执行人提供继续执行担保,2023年8月H股内资股被成功拍卖,申请执行人成功取得执行回款。2024年5月8日,申请执行人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京01民初10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案外人的诉讼请求。而在H股内资股已经处置完毕,申请执行人已经取得执行回款的情况下,案外人与被执行人见阻碍无意义,也就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四、总结

代理律师认为,本案较为全面的体现了办理疑难复杂性执行案件要求执行律师拥有多元化的综合办案能力。首先,执行律师在遇到新的事物或新的问题时不要畏惧,比如H股内资股的司法处置代理律师也是第一次涉及,但是通过一步步检索、分析也很快明白了其中的要点;其次,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问题,保持良好的心态,遇到问题解决问题也是执行律师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最后,一个成功的执行案件,也离不开申请执行人的理解与支持以及执行法官的辛苦付出,是大家一起通力合作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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