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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勇波

合肥分所高级合伙人
0551-62861300
工作语言:

中文

个人简介

  • 江勇波律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先后获法学学士、法律硕士学位,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精通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
    自2013年开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执业以来已办理数百起民商事及刑事案件,积累了较丰富的实务经验。
    民事案件主要包括:合同类纠纷、建设工程类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包括代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刑事案件主要包括: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侵犯财产类犯罪以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
    同时,江律师曾先后担任合肥京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快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陵春谷医院、合肥脚丫子商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市新航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安徽省高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与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建立起长期合作关系。

业绩案例

  • 部分刑事案件
    王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9个罪名(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8年)
    王某剑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9个罪名(骨干分子,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张某江盗窃案(改变定性,最终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张某玲帮信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赵某保诈骗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判三缓三,正在上诉中)
    徐某开设赌场案(涉案金额1000余万,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阮某保险诈骗案(检察院建议量刑三年半至四年半,在未签署认罪认罚的情况下经出庭辩护争取到有期徒刑三年)
    尹某庭开设赌场案(主犯,虽未改变定性,但判决时参照赌博罪的标准量刑,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谢某吉诈骗案(涉案金额46万余元,最终判处四年六个月)
    樊某明故意伤害案(致两人轻伤后潜逃15年,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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