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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驰君泰“民法典实施对婚姻家庭案件法律适用的影响”业务交流会成功举办

2020-09-2940969
2020年9月25日,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举办“民法典实施对婚姻家事案件法律适用的影响”业务交流会,特邀北京总所杨晓林律师团队、北京东卫妇女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高蕾参会交流。上海分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毛光年律师,上海分所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张文均律师,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朱颖律师、杜新律师等30余人出席。交流会由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公维亮律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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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合影


开幕环节,上海分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毛光年律师,北京总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段凤丽律师分别致辞。

 
研讨交流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人身关系法律适用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财产关系法律适用问题”、“民法典继承编法律适用问题”三个议题展开。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人身关系法律适用问题”议题,研讨了《身份关系协议参照适用合同编规定》(段凤丽)、《婚姻无效情形及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梁钰琦)、《代孕中,亲子关系的认定》(邓雯芬)、《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的实践初探》(陈贝贝)、《离婚冷静期的理解与探讨》(梁钰琦)、《“分居”的认定》(王娜)六个主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财产关系法律适用问题”议题,研讨了《关于婚内父母为子女出资性质的认定》(杨晓林)、《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杨晓林)、《婚姻家庭成员之间有关赠与所涉的任意撤销权探讨》(公维亮)、《无过错方保护》(李凯文)四个主题。


“民法典继承编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议题,研讨了《遗产的定义》(李凯文)、《继承权丧失》(高蕾)、《遗嘱执行人》(郭琪)、《遗嘱见证人与遗嘱效力》(付鹏博)、《打印遗嘱的效力》(郑莉萍)、《公证遗嘱》(刘海娜)、《遗赠扶养协议》(李凯文)、《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李凯文)八个主题。

 
交流结束,北京总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杨晓林律师总结发言。杨晓林律师总结了“家事法苑”开办十余年来的主要经验,并就如何推动我国家事法理论和实践共同发展进行了分享。
 
本次交流会紧扣民法典婚姻家事热点,内容丰富、思路清晰,对提升律师婚姻家事法律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有很强的针对性,同时增进了总分所相关业务团队的交流协作,为共同提升天驰君泰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影响力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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