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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驰君泰代理的“蒙娜丽莎”商标抗诉案入选最高检“2022年知识产权检察十大案事例”

2023-03-102533

近日,最高检公布“2022年知识产权检察十大案事例,天驰君泰广州分所卜小军律师团队代理的"蒙娜丽莎"商标抗诉案获评。此案曾入选由检察日报社主办的2022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此案被业内解读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知识产权第一案”,也是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设立至今,经审查提起抗诉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再审并最终改判的商标行政诉讼纠纷第一案。


本案系极为罕见的商标行政诉讼纠纷抗诉并成功再审改判的典型案例。本案商标争议纠纷历经近十年,期间经历了一审、二审及最高院再审申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判监督提请最高人民检察抗诉,最终由最高人民检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并最终改判取得胜诉结果。我所卜小军律师及其团队成员长期深耕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及非诉案件领域,在本案中对2001年《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适用规则、商标延续申请注册等等诸多争议较大的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了专业的代理意见,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可,为化解双方当事人后续的商标行政诉讼领域及商标侵权领域系列纠纷排除了生效判决认定错误事实及法律适用错误的障碍,尽心尽职维护客户商标权利,为客户市场经营扫除障碍,使其更好地打造“蒙娜丽莎”卫浴品牌。


同时该案的抗诉成功,也凸显了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责定位,保证审判权依法正确行使,更好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典型的实践指导意义。


案情回顾


2012年3月30日,广州蒙娜丽莎建材有限公司、广州蒙娜丽莎洁具有限公司(简称建材公司、洁具公司)对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蒙娜丽莎集团)注册的第4356344号“MMONALISA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争议申请,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撤销。2013年11月,商评委裁定争议商标在“烹调器具、高压锅(电加压炊具)、盥洗室(抽水马桶)、坐便器”商品上予以撤销,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维持。


蒙娜丽莎集团不服被诉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于2015年2月判决撤销被诉裁定,责令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建材公司与洁具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遂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16年6月做出(2016)京行终1946号判决,驳回建材公司与洁具公司上诉请求。建材公司与洁具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再审法院于2017年6月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建材公司与洁具公司不服裁判结果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受理后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审理过程中依法组织各方当事人及国内权威业内专家依法举行了专家听证会,并最终审查认为本案符合抗诉规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本案指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据此指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案,该院再审审查并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后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最终判决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驳回原告蒙娜丽莎集团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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