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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前沿问题实务论坛圆满召开

2024-04-01240

2024年3月29日,由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主办,律新社、WELEGAL公司法务联盟支持的“涉税前沿问题实务论坛”在北京北辰五洲皇冠国际酒店圆满召开。本次论坛作为天驰君泰30周年系列论坛之一,汇聚了来自全国的涉税领域专家学者、企业高管、律师同仁,共同围绕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最新司法解释、涉税法律服务回顾与展望、企业重组涉税问题、对赌失败后退税的司法处理、纳税人注销登记后涉税法律责任承担、征纳双方数字化转型等议题展开理论与实务交流,受到各界同仁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与好评。

开幕致辞


论坛伊始,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张合律师,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家本律师分别致辞。


张合主任首先对各位嘉宾的莅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他表示,自1994年诞生以来,天驰君泰便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为发展理念。天驰君泰注重法学理论研究与前沿法律问题的探讨,先后设立了17个专业委员会。税务是天驰君泰的王牌专业之一,由税法领域专家王家本律师牵头,长期致力于税收实体法、程序法及税收政策研究,长期从事税收法律业务,与各级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合作。天驰君泰希望携手税务领域专家学者、业界同仁,紧跟国家财税政策,深入分享涉税领域前沿理论和实践经验,共同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税收法治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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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张合律师

施正文教授首先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天驰君泰成立30周年致以热烈的祝贺。施教授表示,天驰君泰税务法律服务已有30年的历史。在多年的合作中,深切地感受到天驰君泰致力于税务法律服务、税务争议解决、推进国家税制改革的专注与热忱。“财税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不仅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的指导,也为双方共同参与研究国家税收制度提供了平台。期待双方继续加深合作,共同为培养财税法学专业人才、提升税收服务水平、促进财税法领域的研究与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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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

王家本律师表示,“财税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由其本人及团队执业律师共同担任校外导师,通过税法论坛、课题研讨、现场案例教学等形式参与到研究生授课、毕业论文评审、答辩中,从而将税务法律团队丰富的税收法律实务经验转化为教学资源,培养财税法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他很荣幸也很期待未来继续参与到基地的建设中,为培养具有实务经验的法律研究人才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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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家本律师


授牌仪式


论坛期间,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共建“财税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的授牌仪式隆重举行,由施正文教授为天驰君泰获聘导师代表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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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授牌仪式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专业、现为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税务部实习律师的呼格吉勒也表达了她的感想。她表示,作为受益于培养基地的学生,很感谢学校和律所能够为财税法研究生搭建这样一个汇集丰富税务实践资源的培养平台。在基地各位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她收获了多项研究成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激发了她对税收法律工作的浓厚兴趣。她也将作为培养基地的一员,协助基地导师,共同为法大的师弟师妹们提供帮助。衷心祝愿培养基地持续发展,成为财税法专业学生实现梦想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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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税务部实习律师呼格吉勒

主题演讲


主题一:《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最新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教授就2024年3月20日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进行解读。他指出,《解释》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整合现行相关税收犯罪司法解释的基础上,首次对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整体性解释,引入了诸多重要、具体的新规则,为依法、精准、有力惩治涉税犯罪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指引,对于新时代新征程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解释》将“虚抵进项税额”作为逃税罪的情形之一,从而将实践中大量存在的以逃避纳税义务为目的的虚开行为纳入逃税罪予以制裁,极大地降低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彰显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又如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认定中的构成要件问题,《解释》规定“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不以骗抵税款为目的,没有因抵扣造成税款被骗损失的,不以本罪论处”,有助于解决实践中出现的“类案不同判”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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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教授


主题二:《涉税法律服务的回顾与展望》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家本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税收法律领域,长期担任国家税务总局的常年法律顾问。他从自身经验出发,介绍了办理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第一起税务行政诉讼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一起涉外纳税争议行政诉讼案及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第一起涉税行政诉讼案等具有重大意义的案件。他表示,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但仍存在如税款追征期、税收优先权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他认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供税收法律服务,具有无限的需求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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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家本律师


主题三:《企业重组涉税案件分析》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焦铁烨律师围绕企业重组涉税案件进行实例分享。她从四个案件切入,从案件事实到案件涉及的税收文件,分析了企业发生法律形式改变、关联企业无偿划转股权、关联企业吸收合并以及企业上市前股改过程中转增股本四种情形下,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处理,建议企业进行改制重组前关注税收规定和税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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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焦铁烨律师


主题四:《对赌交易项下个人所得税退税的司法处理》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亮律师结合法律规定与具体案件,就对赌交易项下个人所得税退税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进行了分析。她提出,在征税时点的确认与股权转让的收入确认问题上,均需区分一般股权转让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在针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问题上,她指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的现金部分不足以缴税而办理分期缴税备案的,备案期间转让股权对价取得的现金收益优先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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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亮律师

圆桌会议


圆桌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李美云主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朝晖、北京中翰税务集团常务副理事长王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高级合伙人杜娟受邀出席,以“纳税人注销登记后涉税法律责任的承担”为题展开热烈而翔实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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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会议

李美云教授首先提问,新《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解散和注销后的相关责任,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逃税法律责任有所解释,《税收征收管理法》征求意见稿至今没有通过。征管法和公司法、刑法,存在一个法律协同的问题,都涉及逃税问题的认定。今天邀请实务界的专家,共同研讨“纳税人注销登记后涉税法律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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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李美云

王朝晖律师以实务案例,分享企业注销后如何厘清基本法律关系,并从现实角度思考如何追究相关人责任。他认为,如果企业做简易注销,清算组成员或者股东只要做到了承诺,应该承担责任;如果公司经过依法审计清算,再去追究责任,从法律角度来讲有所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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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朝晖

王宁理事长认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9 条、第20条等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向已注销的企业启动稽查程序,若在稽查后发现企业确实存在税收违法事宜,税务机关则可向公司原股东、实际控制人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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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翰税务集团常务副理事长王宁

杜娟律师从问题视角切入,讨论了企业注销后主体不存在,若要追究税务责任,是否需恢复主体资格。若依据新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条进行简易登记且承诺不实的,股东应对注销登记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她还围绕该“股东”是否包含全体股东、股东是否能因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形免责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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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高级合伙人杜娟


现场分享

中国软件税务事业本部副总经理吴石磊也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与现场来宾分享了“以数治税”的新税务征管模式下,企业如何抓住数字化转型和降本增效的机遇,保障经营合规、降低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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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软件税务事业本部副总经理吴石磊


本次论坛紧扣主题,从宏观视野到实践操作,极具专业性、前沿性和融合性,增进了专家学者与实务界的互动,为诸多涉税法律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和方向指引。未来,天驰君泰将运用此次论坛的丰硕成果,助力企业涉税风险防范和合规管理,为国家依法治税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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