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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京闭幕,会议审议了增值税法草案、金融稳定法草案、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行政诉讼法修正草案等法律草案,并请宪法法律委、法工委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建议,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时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之际,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认真研讨,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以多种形式为征求意见稿、修正草案、草案建言献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
结合增值税原理及税收执法实践,就增值税纳税人、应税交易、视同应税交易、非应税交易的界定、税率与征率的适用等问题提出五条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征求意见稿)》
就商标确权司法审查由“行政诉讼”改为“民事诉讼”、回归商标确权民事纠纷本位、优化商标异议后续救济程序设置、取消商标撤销复审程序、减少行政审级等问题提出七条修法建议。
《金融稳定法(草案)》
从金融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风险防范与追责、统筹协调机制的优化与监督、维护金融基础设施稳定性,以及与现行法律制度衔接的细化等方面,提出了六条修改建议。
《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
结合代理相关民事案件的经验,就民事案件管辖权、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涉外诉讼文书送达、涉外案件申请复议期限、外国法院不受理当事人申请的救济途径,诉讼费用上限等事宜提出二十条建议。
《行政诉讼法(修正草案)》
通过行政法学体系理论与多年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实践经验,结合近年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管辖改革等立法精神,就修正草案中涉及的诉讼管辖、审判监督程序等内容提出相关建议。
此外,天驰君泰律师在担任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领导职务期间,还参与组织了专委会委员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多部法律的立法草案或修订草案研提意见,并形成正式修改建议,报送全国律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具有精通法律的专业优势和熟悉社情民意的实践优势。天驰君泰律师将继续立足律师专业优势,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律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