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9日下午,由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主办、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协办的“遗产管理人与遗嘱执行人”律师培训研讨会在朝阳区汇宾大厦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以“遗产管理人与遗嘱执行人”为主题,是法律养老系列专题培训的第六期,旨在研讨我国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如何落地实施问题,在执行该制度过程中的实践经验,法律职业共同体各界别在该制度当中的职能定位等相关问题。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主任、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陈洪忠律师担任主讲嘉宾。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朝阳律协民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徐阳,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易轶,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王丽,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海娜担任与谈嘉宾。来自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和数家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律师共9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参与研讨。研讨会由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教育与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段凤丽律师主持。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教育与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段凤丽
研讨会伊始,天驰君泰管委会委员、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李芳律师致辞。李芳律师首先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她表示,本次研讨会着重探讨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我国遗产管理人制度如何落地执行、法律职业共同体各界在该制度当中的职能定位等相关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实践当中,还有诸多的问题需要探讨交流,需要我们从多视角、多领域出发,共同研讨出解决问题的方向和方法。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各自的法律职业优势,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天驰君泰管委会委员、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李芳
陈洪忠会长作《遗产管理人与遗嘱执行人》主题分享。陈洪忠会长首先介绍了过去、现在、未来的遗产继承演变,提出目前老龄法律服务应重点关注的方向。随后,他对《民法典》中何时确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制度相关规定详细解读,解析了遗嘱执行人、遗产保管人、继承人、遗产管理人、遗嘱信托受托人、遗嘱信托监察人、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等的联系。最后,讲解了指定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的意义、形式和收费。
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主任、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陈洪忠
徐阳律师分享了“遗产管理人履职困境的思考”,她从一起在外地真实发生的继承案件出发, 列举了当下遗产管理人面临的若干“履职困境”,并提出律师应如何通过设立《遗嘱执行委托管理合同》提升履约效果。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朝阳律协民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徐阳
易轶律师认为民法典首次提出遗产管理人制度,弥补了我国继承法律领域的空白,也为律师执业创造了蓝海。她结合代理的案件在律师代理遗产继承的模式、流程、标准化等方面进行了分享。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易轶
王丽律师认为民法典继承编在个人财富的传承、保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利于个人进行财产的清理分配、财产保管、安排等。她从遗产管理人与遗嘱执行人之间的关系,遗产管理人与被继承人有无委托代理边界,债权人利益维护等方面展开探讨。
刘海娜律师分享《参与制作遗嘱的实务探讨》。她从律师参与订立遗嘱的必要性、风险成本、如何解决这些风险三个方面展开分享。她认为律师面临心力成本、赔偿责任、法律变动风险和出庭义务等风险,并提出了一系列风险防控的精细化操作。
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海娜
民法典创设遗产管理人制度,对于平衡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实现遗产的公平合理分配、家庭财产的顺利传承和保障交易安全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次研讨会探讨了诸多遗产继承中涉及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的实践问题,为律师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指导。会后,还为新入会的刘海娜、邓雯芬律师颁发了《中国法学会会员证》。